貓語之都寵物坊貓咪住宿規範同意書

 

 1. 住宿收費方式以「晚」為單位,一個晚上就算一天,住宿一晚收費300元。

 

 2. 本館入住和退房時間皆為15:00~22:00。

 

 3. 入住及退房當天請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方便核對,無誤即歸還。

 

 4. 預訂住宿需先支付50%訂金,支付完成得以保留空位,不接受口頭預約。


*入住後提前退房皆恕不退款*入住當天請結清住宿費用並預留時間簽屬「貓咪資料表」和「住宿同意書」。延長住宿請於原定住宿期結束前聯絡續住事宜,住宿期滿後超過24小時家長未通知延宿則視為棄養寵物,將依法向警察機關檢舉。依照動物保護法規定,若飼主惡意遺棄動物,可處罰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。舉報後棄養事實成立寵物將交由相關機關處置,或由我方接手送養,以上依法辦理,家長不得異議。

 

5. 為維護貓咪狗狗住宿品質及健康,恕不接受以下狀況之貓咪狗狗入住:
 1.剛結紮或重大手術七天內以及未拆線的貓咪。
 2.幼齡貓未滿三個月、高齡貓 15 歲以上。
 3.患有傳染病、其他重大疾病。

 4.體內外蟲尚未驅除完成。

 

6. 請攜帶有效日期內之預防針注射手冊或動物醫院證明文件。
無注射疫苗或是疫苗已經過期,仍然可以入住,但飼主須承擔貓咪的健康風險。

 

7. 請確定貓咪已完成體內、體外驅蟲及除蚤。

檢查時或入住後如有發現跳蚤、壁蝨、寄生蟲,排泄物有蟲體,我們將立即投藥或送至醫院進行驅蟲除蚤,費用將另行收取。

 

8. 請盡量先幫貓咪剪指甲。

 

9. 住宿期間本館會提供貓咪乾淨飲用水以及飼料。為避免貓咪因變換飼料造成腸胃不適應等情形,飼主也可以替貓咪準備足量平常慣吃的飼料、零食。

 

10. 館內提供木屑砂給貓咪使用,若貓咪有慣用的貓砂盆或貓砂,也歡迎自行攜帶。

 

11. 可以攜帶貓咪喜歡的小毯子、玩具等,有習慣味道的物品入住,或是主人的衣物等,幫助貓咪更快適應環境。

 

12. 發情貓咪不建議住宿。

 

13. 本館合作之動物醫院為「民族獸醫院」,若有其他因素也可能送往其他動物醫院,恕無法自行指定動物醫院。至醫院看診將視情況將酌收看診費用。

 

14. 特殊照護或客製服務都務必先跟褓母溝通討論。

 

 

 

立書人:貓語之都寵物坊寵物業許可證號:新北市特寵業繁字第A1131182號
同意人:身分證字號:聯絡電話: 
寵物名稱: 品種: 性別:年齡: